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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委员会成立于1987年3月,2000年9月改名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是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起草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参与审议由其他专门委员会主审的和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2、协助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南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行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参与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或单独组织执法检查;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
  3、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有关的议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由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行政规章、命令或指示,并提出报告。
  4、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中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内容;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开发建设项目,并提出报告。
  5、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质询案,提出报告。
  6、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的同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或意见。
  7、加强与区内外人大有关委员会的联系,交流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的工作经验。
  8、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 周志波
副主任委员:苏能辉(壮族)  陈吉利  
委  员: 李仕奎  陈 莉(女)  罗山宁(壮族)  黄 瑜(瑶族) 
  梁福康  谭巧矛(女,壮族)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承办
E-mail:rendainfo@nanning.gov.cn   电话:555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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