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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宗教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宗教委员会成立于1990年12月,2000年9月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届第一次会议设立南宁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宗教委员会,是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在民族华侨外事宗教方面的专门机构。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宗教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审议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民族华侨外事宗教问题的议案,并提出审议结果报告。
  2、向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民族华侨外事宗教问题有关的议案。
  3、参与起草、审议有关民族华侨外事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4、对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民族华侨外事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涉及民族华侨外事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建议。
  5、联系南宁市人民政府有关民族华侨外事宗教工作部门及归国华侨联合会,听取南宁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的专题工作汇报。
  6、承办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
  7、办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宗教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委员:梁秀霞(女)
  副主任委员:王庆权     阎永强  
  委   员:方 灵(壮族)    刘正冬     李恒全
        雷杭周(壮族)    谭 漓(女,满族)     潘 霞(女,瑶族)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承办
E-mail:rendainfo@nanning.gov.cn   电话:555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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