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第27号 目 录 2004年6月
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3年南宁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
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4年6月23日至25日举行。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的委托,副主任韦玲主持了会议,副主任苏如发、林依基、梁中骅、刘南生、卢丽芬和秘书长张雄森及委员34人出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南宁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2003年南宁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0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在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财税及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圆满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2003年的预算任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市财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狠抓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和法定支出;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稳步推进,取得较大成绩。但是,在预算执行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工作抓得不紧,编制时间过短,预算编制过粗,不够完善,在执行过程中,临时增加预算的现象比较多,特别是对审计局发现的有的城市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拖欠税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纠正,并于今年底前将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条例》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在贯彻实施上述法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在实施《科普法》方面,科普联席会议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科普工作中表面化、形式化的活动较多;部分县区的科普经费落实不到位;科普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不够等。希望市人民政府按照《科普法》要求,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实施《动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条例》方面,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动物防疫、植物检疫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基层防疫、检疫机构基础设施差,设备落后,人员不足;特别是从外地购回新的植物品种种苗,检疫把关不严,致使疫情况严重发生,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问题。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解决。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以及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该条例的审议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殡葬管理条例的实施,为加强我市的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法规依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为使我市殡葬管理条例与上位法相衔接一致,适应新情况新形势下殡葬管理和改革的需要,对条例进行修改十分必要。会后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大家审议的意见作进一步修乞讨,交下一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冬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施小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兵,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3年南宁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2004年6月25日南宁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黄伟京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3年南宁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朱林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3年南宁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并根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3年南宁市本级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