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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05-03-16

十一届33号 目 录 20053

 

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南宁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议程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今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和当前春耕生产的决议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南宁市历史传统街区控制性保护规划方案》的决定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通过《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

 

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5314日至1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副主任苏如发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韦玲、林依基、梁中骅、刘南生、马祚文、卢丽芬和秘书长张雄森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今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和当前春耕生产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农业委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解决“三农”问题仍然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市政府对今年农业生产的安排,贯彻了中央1号文件精神,提出的目标任务是积极可行的。一年之计在于春,当前春耕生产正进入高潮,总的来说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旱情严重,农资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缺水缺电,资金到位不及时,生产进度不平衡等。会议作出关于抓好今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和当前春耕生产的决议,希望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宁市历史传统街区控制性保护规划方案的议案》及说明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历史传统街区控制性保护规划方面做了大量而又细致的工作。《规划方案》坚持了保护为主,保护、建设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贯彻了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是条例的细化、深化,是比较全面的、符合实际的。会议作出了批准该议案的决定。希望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通过了这个条例,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如上报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对个别条款或文字需要修改的,常委会委托主任会议修改上报。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家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智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祥江,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部门的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南宁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今年农业生产安排和当前春耕生产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农业委员会的调查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宁市历史传统街区控制性保护规划方案的议案》及说明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

  3、继续审议《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4、其他。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今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和

当前春耕生产的决议

2005316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今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和当前春耕生产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农业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对今年农业生产安排是可行的,春耕生产开局是好的。但对目前春耕生产存在的旱情情严重、缺水缺电、农资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支农资金到位不及时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会议要求,我市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继续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大会战”。当前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春耕生产,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千方百计抗旱保春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支农资金要及时全部到位,组织干部下乡协调解决问题,保证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为实现今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南宁市历史传统街区

控制性保护规划方案》的决定

2005316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宁市历史传统街区控制性保护规划方案的议案》和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认为该方案符合《南宁市历史传统街区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南宁市历史传统街区控制性保护规划方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南宁市历史传统街区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对历史传统街区的保护和管理,坚持保护为主、保护建设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规划抓好历史传统街区的保护和改造工作,使之成为保留原有文化风貌、延续南宁历史文脉的街区。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通过《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5316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通过《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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