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English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南宁市人民政府 政协南宁市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 常委会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来源:  2008-04-18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建议议程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7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43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9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48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8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74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今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和当前春耕生产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农业委员会的调查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29434858746个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

3、审议《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

4、继续审议《南宁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草案)》;

5、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草案);

6、人事任免事项;

7、其他。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7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2008418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要求把南宁市河北苗圃规划建设成安吉公园的议案》(第17号)和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将该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应充分利用我市河北苗圃现有优势,将其改建成公园。市人民政府要将执行本决定的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43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2008418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建设南宁市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备灾中心的议案》(第43号)和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将该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加快建设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市人民政府要将执行本决定的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9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2008418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开发上林西燕拉最至大明山天坪徒步阶梯旅游线路的议案》(第29号)和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宗教委员会关于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决定将该议案作为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要将办理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答复提出议案的代表。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48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2008418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要求把西乡塘区北湖工业集中区作为我市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园区的议案》(第48号)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决定将该议案作为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要将办理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答复提出议案的代表。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8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2008418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要求将黎塘工业集中区列入南宁市工业发展规划并予扶持的议案》(第58号)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决定将该议案作为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要将办理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答复提出议案的代表。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74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2008418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尽快恢复南宁市罗非鱼产业灾后生产的建议的议案》(第74号)和市人大农业委员会关于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决定将该议案作为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要将办理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答复提出议案的代表。

 

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谢寿堂

2008418

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志们: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南宁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今年农业生产安排和当前春耕生产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农业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 一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春节期间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创新农业增长方式,对今年的农业生产作出了具体安排,符合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合我市的实际,是切实可行的。在抗击严重的冰冻灾害斗争中,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积极应对,全力救灾,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当前的春耕生产,克服了罕见冻灾造成的影响,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了春耕生产的正常开展,总体进展顺利,开局良好,为大灾之年夺取农业丰收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春旱比较严重;春耕生产发展不平衡;灾后恢复生产办法不够多;甘蔗砍运进度缓慢;农资价格居高不下;种子种苗短缺等。会议同意市人大农业委员会在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出了关于今年我市农业生产安排和抓好当前春耕生产的决议。希望市人民政府坚定目标,增强信心,全力抓好“三农”工作,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春耕生产的组织领导,重视解决存在问题,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协调服务,抓好灾后恢复重建,确保春耕生产的顺利完成,确保今年农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2943485874号等6件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74件,其中大会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各有关专委会后调查、审议的有7件,这次提交常委会审议的议案6件。经过认真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6件代表议案分别从城建、旅游、卫生、工业、水产业方面,反映了南宁发展的热点和市民关注的焦点,事关我市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切合我市实际,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会议同意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这6件代表议案分别作出了相关的决定和处理意见。希望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具体承办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突出重点,求真务实,规范办理办法,健全组织制度,认真按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具体要求进行办理,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要求将议案的办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回复提出议案的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各有关专委要强化跟踪监督,及时掌握办理工作的进度,加强与承办单位及代表的沟通,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情况,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并及时向承办单位通报反馈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要力求通过多方面的努力,确保议案办理成效显著,达到群众满意、代表满意的良好效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审议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199731南宁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南宁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为保障我市公民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环境卫生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养犬的群众数量越来越多,养犬的管理工作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原《南宁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的某些条款已不能适应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需要,重新修订《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很有必要。会后,请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根据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在适当的时候提交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一审时提出的审议意见,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为修改和完善《南宁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草案)》做了大量工作,所形成的草案修改稿是有上位法依据的。但草案修改稿对急救医疗中心和急救医疗站的设置,以及如何充分发挥和利用全社会医疗资源在社会急救医疗中的作用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明确。会后,请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根据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继续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在适当的时候提交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

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这个工作要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在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其内容涵盖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等重要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以说,能否贯彻好这个工作要点关系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问题、工作好坏问题。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运作,切实把我们常委会2008年的工作要点贯彻好、落实好。

会议根据市政府陈向群市长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莫建芳的提请,依法免去周异决同志副市长职务,依法任免了37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这里,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获得任命的同志们表示祝贺!同志们接受的任命书实际上是接受一份责任,它凝聚着党和人民的重托、信任和支持。希望大家一定要倍加珍惜,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公正司法,廉洁从政,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新的成绩,为构建和谐南宁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还作出了其它一些决定,希望有关部门依法办理,认真执行。
   
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志们,为了提高大家的法律知识和素质,常委会计划在任期内陆续安排一系列的法制专题讲座。今天下午为第三讲,届时,我们将邀请广西大学法学院张文山教授为我们讲授《劳动合同法》,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区人大列席人员、市人大机关全体人员按时参加,地点在三楼多功能厅。

这次常委会就开到这里,散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承办
E-mail:rendainfo@nanning.gov.cn   电话:5552880
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