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南宁市规章制定程序办法》的有关规定,南宁市法制办公室着手开展2007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为使我市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各界意愿,集中广大人民群众智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民主化,增强立法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南宁市法制办公室决定公开征集2007年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及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行政管理工作,对实施有关法律、法规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后,提出2007年立法建议项目;
二、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及市民个人对需要进行地方立法的事项,提出立法意见或建议;
三、所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构建“和谐南宁”的目标,突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展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思路;
四、市直各部门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按《南宁市规章制定程序办法》的要求执行;本市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及市民个人所提出的立法项目意见或建议,可以是立法项目的名称或基本内容,也可以是立法项目的基本框架;
五、立法项目建议请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至市法制办公室。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或发电子邮件至:fzbws@oa.nanning.gov.cn或nanning@chinalaw.gov.cn,邮编:530028,电话:5531189、5534621,联系人:侯康顺 尹翔。
特此公告。
二00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