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南宁市商品住宅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条例〉的议案》(第6号)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对该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制定《南宁市商品住宅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列入明年的立法调研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