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秦赣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南宁市本级2007年决算草案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朱林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南宁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并根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南宁市本级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