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至6日,市人大组织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贵寿的带领下,对我市贯彻实施《畜牧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和隆安县、上林县以及青秀区政府对贯彻实施该法律情况的汇报,并实地对隆安县的叮当鸡、黑山羊和种鸡场项目,上林县的母猪繁育基地和牛品改项目,青秀区的野猪繁殖项目,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的瘦肉精检测等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为,《畜牧法》自2006年7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体现在:一是队伍健全,机构落实;二是投入逐年加大;三是规模养殖发展较快;四是加强了质量安全检测;五是市场管理有序;六是良种繁殖有效推广;七是依法管理初见成效;八是环境保护得到重视。检查组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