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宾阳县“炮龙节”已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是送给全县人大代表一个特大的喜讯。
宾阳县民间文化艺术源远流长,有舞炮龙、游彩架、踩高跷等,尤其是具有一千余年历史的民间“炮龙节”,更是著称“中华一绝”。近几年,每年农历正月十一,这一古老而独具特色的民间习俗活动,每年都有超20万外地游客慕名前来与当地群众共赏炮龙狂欢。为保护挖掘这一历史文化遗产,在去年3月召开的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芦圩镇代表团曾德才等11名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出“关于挖掘炮龙文化、加快以炮龙老庙、炮龙广场为核心的建设步伐的议案”。议案交办会后,政府很关注此项工作,落实由县文体局负责办理此项代表建议,该局不负人大代表的重托,积极做好有关材料搜集以及向上级申报等工作,继2007年元月被列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今年6月7日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喜讯,既给代表们一个完美答复,又为古城宾州新增了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