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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拆迁户?对拆迁户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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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市财政局契税征收管理所   2006-11-24

  什么叫拆迁户?对拆迁户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所谓拆迁户,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含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被拆迁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企业自行拆迁不属于政府拆迁户,不能享受契税政策优惠。

  拆迁户契税政策优惠,  因拆迁时间不同,政策有所区别。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第八条第五款“因国家建设需要,土地、房屋被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或者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  免征。”和南宁市南财农税[2003]45号《关于因市政建设需要而被拆迁的住户重新承受土地或房屋兔征契税的公告》规定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即我市从2005年6月1日起按拆迁补偿款多少实行兔征契税,2005年5月3l以前拆迁户补偿兔征契税为拆一套兔一套,但拆迁户必须拥有土地、房屋权属,没有土地、房屋权属的不能免税(法院判决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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