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南宁市人民政府  政协南宁市委员会
政务公开 网上服务 网上互动 辅助栏目 简体 ·繁体·English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服务 >> 面向市民 >> 卫生保健 >> 相关法律法规
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
 打印
来源:南宁市卫生局   2006-12-14

  1、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
  ⑴年龄:18~55周岁
  ⑵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⑶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千帕)。或:90~140/60~90mmHg,脉压差:≥30mmHg
  ⑷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⑸体温正常。
  ⑹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⑺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⑻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⑼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⑽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2、献血者血液检验标准:
  ⑴血型:ABO血型(正反定型法) Rho(D)血型,在有条件的地区以及Rh阴性率高的地区作测定。
  ⑵血比重筛选:硫酸铜法 男≥1.052,女≥1.050,或者比色法。
  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酮体粉法:阴性,或者赖氏法:≤25单位。
  ⑷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阴性(快速诊断法仅限于非固定采血点的初检使用)
  ⑸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体)酶标法:阴性。
  ⑹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酶标法:阴性。
  ⑺梅毒试验RPR法或TRUST法:阴性。
  ⑻复检上述⑴⑵⑶⑷⑸⑹⑺项。
  ⑼甲型肝炎临床治愈一年后连续三次每次间隔一个月化验正常可参加献血(以临床化验报告为准)。
  ⑽疟疾高发地区检测疟原虫。

  3、 献血体检答疑

  ⑴为什么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
  答:为了确保医疗用血的质量,保证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献血者每次献血前须进行体格检查和血液检验,献出的血液必须按规定项目检验。 

  ⑵献血者血液检验合格标准是什么?
  答:我国卫生部制定的《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中规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单位、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阴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体)阴性、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阴性、梅毒试验RPR法或TRUST法阴性。

  ⑶为什么在献血登记前要求本人阅读并填写健康征询表?
  答:血站对献血者健康检查对保证血液安全是至关重要的,但由于受成本、时间、科技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健康检查的项目总是有限的,通过健康征询,献血者自已可以了解到自已有某种情况不宜献血而主动放弃或延期。其结果可以用于补充体检化验的局限。通过自我排除,达到保护献血者、受血者健康的目的。如果献血者在进行健康征询时,因某些原因(如担心招致别人议论或特别私人问题)未讲明并献血时,可于献血后及时与血站联系。

  ⑷献血体检不合格是否意味着身体有病?
  答:献血者体检不合格不一定说明他身体有病。因为献血前进行的体检和血液检查是献血适应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可能影响自身健康或血液质量的情况。通过献血适应性检查可避免不适宜献血的人献血和避免不合格的血液用于患者,从而保护献血者、受血者的健康。

  ⑸为什么有些人在血站血液检查中某项不合格而到医院检查则为合格?
  答:血站进行血液检查的目的是确定某人是否适宜献血,而医院进行检查的目的是确定某人是否患(某种)疾病。血站的化验方法注重灵敏性(如梅毒检查采用非特异性血清试验),医院化验方法注重特异性(如梅毒检查采用特异性血清试验或查螺旋体),另外检查的标准不同,如血站检查ALT要求大于25单位为不合格,而医院ALT大于40单位才可能有临床意义。因此血站的检查结果不能直接用于诊断病情。

  ⑹血站的血液检查结果中如果发现有HBsAg阳性、HCV抗体阳性或HIV抗体可疑时,是否就是患有乙肝、丙肝或艾滋病?
  答:检查上述三项的方法,目前国内血站均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所使用的试剂均为经过国家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的、具有防伪标识的试剂,这些试剂具有灵敏度高的特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阳性漏检,但由于灵敏度越高相对特异性来讲就差,加之试验方法学上的缺陷,可能会出现假阳性结果,血站检验的目的是保证阳性不漏检,血液检验属于筛选性质,因此不能依靠这一结果就确定为有病。如果需要确定是否患有上述疾病,还需要到医院作一些确认试验及其它一些诊断方法来确定。

  ⑺如果健康检查不合格,血站能否对来献血的人的检查结果保密?
  答:为了保护献血者个人隐私,血站制定了《检验结果保密制度》,血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德规范,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对待献血者不泄露献血者个人隐私与秘密,不公开献血者检验结果。谢绝单位查询个人检验结果。献血者个人来站查询结果,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只限查询其本人结果。


 


网上服务中心
咨 询 投 诉
公 众 监 督
网 上 申 请
行政审批事项
工 商 办 理
服 务 导 航
面 向 市 民
面 向 企 业
面向投资者
实用信息查询

常用电话 邮  编
空气质量 公交查询
飞机航班 公路快巴
列车时刻 汽配价格
南宁黄页 房产物业
法律服务 餐馆酒楼
宾馆酒店 旅  游

站内搜索
网站导航关于我们│ 南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本站网络实名:中国南宁  通用网址:中国南宁
 版权所有©桂ICP备050008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