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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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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宁政务信息网
2007-01-19 |
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在什么方面? 答:政府组织、引导和扶持,农民每人每年交10元合作医疗费,按参加人数,国家、区、市、县财政资助每人每年40元,如果农民不交,国家就不资助。
问:我家有4口人,只交2人的钱,其他2人不交,行不行? 答:不行。因为《农村合作医疗诊疗证》是每家发一本,要求全家人都参加,如果有1人不参加就不好发证,也不好管理。
问:参加合作医疗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必须是当地农业人口。因为国家推行的这项制度,是为了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所以除了农业人口能参加外,其他非农业人口不能参加。
问:为什么每年交一次钱? 答:因为合作医疗资金按年度收支平衡来预算,农民交钱后,国家才拨付资助资金,才有资金给农民报销医药费补助。
问: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样交费? 答:以户为单位,全家人口参加。交费程序是:把钱交给指定的代缴人,代缴人出具正式票据,乡镇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乡镇财政所)发给交钱的家庭一本《农村合作医疗诊疗证》,凭证看病、住院就得到报销。
问: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从2007年元月开始。交费时间是:每年的12月至第二年2月。2007年延长至3月31日。
问:患病出院后,如何报销医疗费? 答:拿着定点医院的医药费收费票据等材料,到所在乡镇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设在乡镇财政所内)报销。
问:患病后,私自到外面或到个体诊所看病,能不能报销医疗费? 答:不能,因为未经定点医院批准,私自转诊或直接到个体诊所看病,按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不能报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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