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病放在社区看,大病才要跑医院。为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引导市民形成新的就医观念,从今年开始,全区500万社区居民将首次享受到每人每年10元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这些补助将为居民提供预防慢性病、妇女、儿童、老年健康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
据从自治区卫生厅了解,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广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办法,从今年开始实行。中央、自治区、市、城区四级财政,按社区卫生服务人口人均10元安排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元,市和城区财政补助5元。从2008年起,自治区、市、城区三级财政,还会根据社区卫生发展和财力情况,逐年增加社区公共卫生补助经费。
目前,全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建成,现成的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等待着城市居民接受和利用。按计划,今年南宁、柳州、桂林、北海、梧州5个中心城市的社区服务人口覆盖率会达到60%~70%,其他城市的覆盖率也会达到20%~40%。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将主要集中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生、慢性病管理等6个方面。
在南宁市,按照每3~10万人口设一个卫生服务中心,5000~10000人口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划目标,居民步行10分钟就能看上病。然而,对于已有的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城市居民的接受度和利用率却不够理想,无论大病小病都往医院跑的就医观念尚未转变。国家首次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补助,目的就是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
居民获得的每人每年10元的补助,将用于享受社卫生服务机构所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把资金用于开展社区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有关慢性病的预防控制,有关妇女、儿童、老年保健等健康教育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方面,并利用资金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及灾害防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