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南宁市人民政府
政协南宁市委员会
政务公开
网上服务
网上互动
辅助栏目
简体
·
繁体
·
English
网站导航
首 页
领导分工
机构设置
城市概览
政务动态
政策法规
人事任免
公务员考录
年度计划
发展规划
政府文件
行政审批事项
部门文件
首 页
服务导航
南宁黄页
网上咨询
网上下载
网上投诉
城市生活
首 页
市长信箱
网上调查
在线征集
专家点评
在线交流
知识竞赛系统
首 页
精彩视频推荐
精彩专题推荐
城市生活动态
本周最受欢迎的栏目
南宁市电子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服务 >>
面向市民
>>
治安管理
>>
相关问题解答
单位及个人养犬如何办理手续
打印
来源:南宁市公安局 2006-10-17
禁养区内需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携犬到畜牲兽医部门进行健康检查,注射兽用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犬只免疫证》为健康证书,然后持《犬只免疫证》向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县(市)公安局审核批准,领取《犬只准养证》和犬牌。
网上服务中心
网 上 咨 询
网 上 投 诉
网 上 申 请
行政审批事项
工 商 办 理
服 务 导 航
面 向 市 民
面 向 企 业
面向投资者
实用信息查询
常用电话
邮 编
空气质量
公交查询
飞机航班
公路快巴
列车时刻
汽配价格
南宁黄页
房产物业
法律服务
餐馆酒楼
宾馆酒店
旅 游
站内搜索
全站搜索
│
网站导航
│
关于我们
│南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本站网络实名:南宁市政府、中国南宁、广西南宁 通用网址:中国南宁
E-mail:webmanger@nanning.gov.cn 版权所有©
桂ICP备050008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