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南宁市人民政府  政协南宁市委员会
政务公开 网上服务 网上互动 辅助栏目 简体 ·繁体·English 网站导航
关键字
 婚姻登记
 计划生育
 户籍管理
 治安管理
 文化娱乐
 教育培训
 出 入 境
 卫生保健
 公用事业
 住  房
 兵  役
 交通管理
 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应急管理
 纳  税
 死亡殡葬
 食品安全
 其  他
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服务 >> 面向市民 >> 计划生育 >> 网上办事窗口
 网上办事窗口

南宁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办理程序简图

办理机构:

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理地址:

民族大道862(普纳东宾馆)

联系方式:

07715888747  585985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办理流程:

一、县、乡计生服务站(所)填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并提交相关材料: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或《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前已取得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2、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机构科室设置情况;
5、机构法人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任职履历证明复印件;
6、设备清单;
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
8、市人口计生委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 县区人口计生局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三、 南宁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上报的材料,组织技术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验收。

四、 市人口计生委根据现场考核的情况,结合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核评估,签署审核验收意见。

五、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六、 县区签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转发有关计生服务站(所)。

 


网站导航关于我们│ 南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本站网络实名:中国南宁  通用网址:中国南宁
 版权所有©桂ICP备050008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