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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申报条件: 1、在县级以上计生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学习进修3个月以上;2、经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测试合格。 二、领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一式3份,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1、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相片; 2、个人医学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三、县区人口计生局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考试进修情况,对申请提交材料进行结合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五、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 六、县区签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并转发给有关技术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