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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1、南宁市市政管理局临时占用城市广场申请表;此表可在市行政审批大厅市政管理局及广场管理处(朝阳广场内)领取;
2、使用城市广场开展活动如含有宣传、文艺、体育、商业等内容的,提交文艺、体育、工商等主管部门意见;
3、社会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方案(含宣传的目的、形式、内容和宣传活动的时间、地点、规模、面积、人数等);
4、属公益活动的需提交市委宣传部的《南宁市社会宣传活动登记审核表》【注:市委宣传部审批需手续:(1)举办社会活动的申请表;(2)上级主管部门对社会活动的审批文件;(3)社会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方案(含宣传的目的、形式、内容和宣传活动的时间、地点、规模、面积、人数等)】;
5、如参加城市广场活动的人数超过二百人的,需报公安部门备案。
程序:申请单位(个人)→将申报材料备齐交办证大厅民政窗口初审→民政窗口相关部门审核→将办好的临时占用许可证→申请单位(个人)领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