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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事窗口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非经营性)

办理机构:

市政管理局

办理地点:

南宁市科园东五路行政审批大厅市政局窗口

联系方式:

0771322120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临时挖掘需要提交的资料:规范许可证、规划红线图、临时挖掘申请表、交警部门意见

非经营性占道需要提交的资料:身份证明、临时规划许可、临时占道申请表、交警部门意见

排水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规划许可证、排水平面图、排水许可申请表、用户主管部门及审核部门意见

审批程序:

申请单位(个人)→行政审批暂住证→局市政管理科→现场勘察→局领导签发→行政审批办证→申请单位

收费标准:

根据建城[1993]410 桂价涉字[1994]164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

1、主干道

1)建筑占道12.00/平方米·月 

2)非经营性占道18.00/平方米·月  

 (3)经营性占道24.00/平方米·月 

2、次干道

1)建筑占道9.00/平方米·月  

2)非经营性占道14.00/平方米·月 

 (3)经营性占道18.00/平方米·月 

3、支路

1)建筑占道6.00/平方米·月 

2)非经营性占道9.00/平方米·月

 (3)经营性占道12.00/平方米·月 

4、街巷路

1)建筑占道3.00/平方米·月

2)非经营性占道5.00/平方米·月 

 (3)经营性占道6.00/平方米·月

备注:1、经批准跨街道、马路设置条幅的广告,没有占用道路的不能收取占道费。

   2、经批准占用广场等公共设施,属经营性宣传的参照占道费(经营性)收费标准收取,属公益服务性宣传的不能收取。

   3、占道不满一个月的可以按一个月的收费标准收取占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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