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市政管理局
办理地点:
南宁市科园东五路行政审批大厅市政局窗口
联系方式:
0771—322120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临时挖掘需要提交的资料:规范许可证、规划红线图、临时挖掘申请表、交警部门意见
非经营性占道需要提交的资料:身份证明、临时规划许可、临时占道申请表、交警部门意见
排水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规划许可证、排水平面图、排水许可申请表、用户主管部门及审核部门意见
审批程序:
申请单位(个人)→行政审批暂住证→局市政管理科→现场勘察→局领导签发→行政审批办证→申请单位
收费标准:
根据建城[1993]410号 桂价涉字[1994]164号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
1、主干道
(1)建筑占道12.00元/平方米·月
(2)非经营性占道18.00元/平方米·月
(3)经营性占道24.00元/平方米·月
2、次干道
(1)建筑占道9.00元/平方米·月
(2)非经营性占道14.00元/平方米·月
(3)经营性占道18.00元/平方米·月
3、支路
(1)建筑占道6.00元/平方米·月
(2)非经营性占道9.00元/平方米·月
(3)经营性占道12.00元/平方米·月
4、街巷路
(1)建筑占道3.00元/平方米·月
(2)非经营性占道5.00元/平方米·月
(3)经营性占道6.00元/平方米·月
备注:1、经批准跨街道、马路设置条幅的广告,没有占用道路的不能收取占道费。
2、经批准占用广场等公共设施,属经营性宣传的参照占道费(经营性)收费标准收取,属公益服务性宣传的不能收取。
3、占道不满一个月的可以按一个月的收费标准收取占道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