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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消防产品(含防火建筑材料)、维修消防产品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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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宁市公安局
2006-10-17 |
| 申请生产消防产品(含防火建筑材料)、维修消防产品的企业将申请材料(内容含企业基本情况、新开发产品情况、生产规模能力、市场预测等)主送地、市公安消防机构,抄报省公安消防机构。地、市公安消防机构初审同意后,发给企业《生产消防产品申报表》、《维修消防产品申报表》;企业将填好的申报表连同有关技术资料(产品图样、工艺文件、产品标准、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清单、质量管理制度等)一并报送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接到申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后三十日内,对其生产、维修条件、质量保证体系以及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填发《生产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维修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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