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中午,南宁市低保办主任林源林携同相关科室成员走进南宁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就五保供养等相关话题,解答市民疑问,同时认真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先关规定,不是只有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才能享受五保待遇。如果老人虽有子女,但是其子女本身都是低保户和特困户的,没有赡养老人的能力,并且老人自己没有收入来源的也可以纳入五保供养范围。
据介绍,收养人首先在户口所在的县、区民政局申请并领取空白的收养申请书和民政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单位证明,具体提交的材料有:1、收养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以及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扶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收养的基本情况;2、单位证明:由收养人所在的单位填写、无单位的由居(村)委会填写并盖章,内容反映收养人年龄、婚姻、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3、健康体检证明:收养人须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并由医院出具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4、计划生育证明:由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区计生局出具;5、不孕证明:收养人须到县级以上两个甲等人民医院检查并由医院出具证明;6、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者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节书)原件。所有材料6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