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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100万亩种桑养蚕 暨发展茧丝绸加工工程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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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9.2.098号提案   2007-02-08

  种桑养蚕跨种植和养蚕两个产业,增值环节多、容纳农民就业多。经测算,种桑养蚕,每亩桑园每年蚕茧销售收入可达3000—4000元,是每亩糖料蔗年销售收入的两倍以上。茧丝绸加工更是跨农业、工业两大行业,增值环节更多。生丝每吨售价高达20多万元,丝绸及其它丝制品收入可达农民收入的十倍以上,桑杆、蚕蛹等副产品均可综合利用以增加收入。

  近年来南宁市桑茧业发展较快,2006年,全市拥有桑园35.27万亩,蚕茧产量4.81万吨,分别列居全区第二位和第一位。全年蚕农收入11.8亿元。但是,产业的潜力还远远没有挖掘出来,与国家和自治区加快发展的要求相比也有不小的差距,主要是:桑蚕种养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程度不高;桑蚕良种基地建设薄弱;桑田道路、水利基础设施落后;蚕茧质量和价格不稳定;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组织机构和政策措施体系不健全;茧丝绸加工短腿明显(全市年加工蚕茧量仅占其产量的三分之一左右,而且丝绸和丝制品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还是空白)等。

  当前国家正在实施“东桑西移”工程,自治区人民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加快广西茧丝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06]127号)。南宁市应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加快桑蚕茧丝绸产业发展。为此,我们建议:实施“100万亩种桑养蚕暨发展茧丝绸加工工程”。到2010年左右,实现种植100万亩桑园养蚕,年产鲜茧15万吨,蚕农年收入30亿元;年产生丝1.5万吨,生丝年销售收入37.5亿元,丝绸制品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年销售收入40亿元以上,农民和工业销售收入达100亿元以上;100万农民在该产业中就业的目标,将桑蚕茧丝绸业打造成为继甘蔗糖业后的又一大富民产业。

  主要政策措施为: 

   1、相对集中在横县、宾阳、上林、邕宁等县(区)建设一批桑蚕大村和万亩优质桑树基地,带动全市种桑养蚕业发展,使全市桑园面积2010年左右达到100万亩规模。

  2、在优势蚕茧产区规划建设2个年产5000吨以上大型桑蚕丝加工企业,培育1个年产值超10亿元的大型茧丝绸企业集团。同时,保持一批年产数百吨桑蚕丝加工能力的中小企业,到2010年全市年产生丝能力达1.5万吨左右。

  3、建设一个年产100万张蚕种的现代化蚕种场,加快桑树新品种繁育基地建设,建立桑蚕病虫害防治体系,满足蚕农对桑苗、蚕种及种桑养蚕新技术的需求。

  4、开展对桑园的基础性改造。包括土地整理、道路建设、水利灌溉排涝系统建设等,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逐步实现桑叶稳产高产。 

  5、努力提高茧丝绸加工能力。一是实施茧丝绸加工专题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商家前来投资建设茧丝绸加工厂;二是扶持我市现有茧丝绸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和扩大加工能力;三是鼓励我市有关大型企业进入茧丝绸加工业。  
  6、加强桑蚕茧质量、价格和市场监控,防止在桑、蚕种供应中垄断抬价、以次充好,以及在蚕茧收购中压价收购等伤农行为的出现。鼓励和引导企业与农户签订协议规范收购,形成企业、农民共同享受市场利润和共同承担市场风险的稳定机制。

  7、加强桑蚕茧丝绸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8、引导种桑养蚕农民组建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

  9、制定《南宁市关于贯彻<关于加快广西茧丝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建立蚕茧丝绸产业发展基金,落实各项税收、土地、技术进步等优惠政策,形成政策洼地。

  10、加强对桑蚕茧丝绸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把加快发展桑蚕茧丝绸产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发展过程的重大问题;设立市茧丝绸办公室,形成茧丝绸一体化协调机制;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

提案者 南宁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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