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9日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雄《关于南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南宁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的各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