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南宁市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完成了全年节能减排的任务目标。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15%,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5%。国民经济初步呈现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增长、高效益的“三低两高”的良好发展趋势。同时,喜获“联合国人居奖”。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我市节能减排任重道远。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大的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经济增长方式较为粗放,节能减排难度大,任务重。
为顺利推进节能减排这一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绿色南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相互协调,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持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以下八点建议:
一、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的有机结合 节能减排的根本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从根本上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转变。一是依法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能耗高、污染重的火电、钢铁、铁合金、水泥、造纸、电石、酒精等行业落后产能。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坚决关停。二是针对制浆造纸、制糖、化工等能耗高、污染大行业,要增加技改投入,投入资金研发和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改进生产技术,优化生产流程,进一步节能降耗,实现清洁生产,走循环利用的发展之路。实现节能减排和经济效益互相促进,即节能减排出效益,而非节能减排减效益。三是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先支持污染小、能耗低、效益高的产业发展。配合将南宁市打造成为一座集“中国-东盟”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交通枢纽中心及金融中心于一体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大力促进电子信息以及物流、商贸、旅游、金融、商务会展业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积极吸引符合环保要求、发展前景好、处于产业链高端的先进制造业项目落户南宁,促进工业向高科技、高集聚、高附加值发展。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过程中要树立长远发展观,严格控制污染大、好能多的行业和项目。产业转移中要有选择,有规划。避免市区和县区成为东部沿海及发达地区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转移接收基地。四是抓紧制定和启动新能源计划,大力发展和鼓励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及替代能源。推广和完善非粮作物为原料生产燃料乙醇。
二、采取价格、财政税收、金融等市场经济杠杆推进节能减排 推进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现环境污染外部成本内部化,让企业公正合理地负担环境的真实成本,通过经济杠杆促使企业减少排放污染物。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改变目前企业随意排污、不顾忌环境成本的生产方式。切实抓好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做到应收尽收。通过加大排污费的征收力度,促进排污企业实行清洁生产,自觉治理和减少污染,做到达标排放。对高污染、高耗能的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水价,抑制这些行业的盲目发展,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 加大财政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从市级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设立市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支持、推动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及应用推广。各区、县也要相应设立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推动本辖区节能减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对污染小、能源、资源利用高的企业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拓宽节能减排项目融资渠道。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新能源和循环经济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而对淘汰的有关项目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世界银行贷款,促进城市节能减排项目的发展。整合南宁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厂,组建南宁水务集团,争取早日上市融资。将企业环保相关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以便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环保方面守法情况来进行授信审查。
三、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用法律手段强力推动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首先要建立健全节能见派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我市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政策措施。完善我市关于节能监察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和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并将相关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其次要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依法严肃查处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事业单位。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不按期淘汰企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予以关停,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并通知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不达标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以及限期停产整改。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充分发挥行政手段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全力推进节能减排 借鉴国内外经验与做法,建立绿色GDP考核体系,将经济发展与能源节约、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将节能见派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体系,市政府与各区县签订节能见派目标责任书,实行工作考核机制和“一票否决”制。 “大棒子硬”、“胡萝卜甜”,建立节能减排奖励与惩罚制度。“大棒子硬”是指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主任的地方政府、企业给予严厉惩罚,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单位责任和当事人责任。“胡萝卜甜”则指对完成目标责任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突出重点,继续做好重点耗能、污染行业、企业的降耗减污工作 我市节能减排的重点在工业,而制糖、造纸、建材、化工等行业又是工业节能见派的重点。所以,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推进需要牵住“牛鼻子”,抓住主要矛盾,着力推进这些行业的节能减排。要推动这些行业的重点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开发和推广节能见派先进适用技术,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程。
六、扎实推进城市节能减排工作 推进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继续抓好公交车、出租车使用清洁能源工作,对在用机动车全面实行环保达标管理,制定限制高排放车辆行驶的措施。增加公交车投放数量,加大公交专用线建设力度,提高公交覆盖率和公交出行分担率。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快市区及县城生活、生产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大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节能监测体系建设力度,预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杜绝生活和生产污水、废水直排邕江。建设生活垃圾发电厂,变废为宝。 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市区新建建筑全面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逐步开展高能耗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降低能耗。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
七、抓好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继续推广农村应用沼气。新建农村沼气池12.5万座,力争2010年全市沼气池总量达到52.98万座,农村沼气可建池入户率提高到59%以上。 全面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以创建生态文明村为抓手,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村容村貌整治及环境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处理和治理分散的生活污染源。启动垃圾无害化处置,建立农村垃圾分拣场。生活垃圾全面实行“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运转、县(区)处理”模式,无公害、资源化利用。可采取地方补助等多元筹措的办法,设立农村环境卫生专项资金,开设专门账户,解决垃圾处理的资金制约问题。各村可从村民中聘请专门的保洁员负责各村的卫生清理工作,使农村的垃圾也能做到日产日清。
八、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增强全社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树立环境就是 生产力,环境就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观念。既要经济发展与收入增长,也要青山绿水与碧水蓝天。因为环境优美了,人居环境改善了,才能吸引投资,才能提高广大市民的幸福指数,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持续发展。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宣传纳入“科学发展,共建和谐”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市节能见派宣传周活动和节能见派科普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深入宣传开展节能减排的重大意义和先进经验,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力度和宣传力度。以打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为载体,巩固“联合国人居奖城市”创建成果,导入生态意识、精品意识、文化意识、机遇意识和民生意识,把南宁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的绿色之城,整洁干净的卫生之城。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市民自觉、坚决同破坏环境的人和事做斗争。培养保护环境者荣耀,破坏环境者羞耻的社会风尚。形成人人都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征集节能减排具体做法,供决策参考。 (作者:王海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