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为总结我市资助育人的经验,促进我市资助育人优秀项目建设,发挥资助育人优秀项目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学生资助工作水平,决定在全市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范围内开展第一届资助育人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二、评选时间
2018年10—11月。
三、参评项目条件
2016年以来运营的项目,且要求连续运营2年以上(含2年)。
(一)目标明确,符合政策。参评项目必须以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下简称“贫困生”)作为项目的最大受益群体,能充分体现国家和自治区资助政策的精神,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和发展为目的,体现国家和学校对贫困生的关心和关怀。
(二)思路创新,管理到位。参评项目规划思路清晰,贫困生参与度和积极性高;已形成比较稳定的项目运作团队,管理科学,有可持续性;资助育人的核心模式已基本形成,具备推广性。
(三)主题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参评项目要聚焦“资助育人”主题,既要凸现贫困生的成长发展需求,也要体现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在师生和社会中已形成一定的品牌影响。获得主流媒体报道过的项目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县区教育局限推荐2个项目,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每所学校限推荐1个项目,每项申报材料不超过2000字,并填写《第一届南宁市资助育人优秀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上能够充分展现项目成果的照片6张。
(二)专家评选。由我局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开展评审工作。在初评结束后,对拟评为品牌项目的,将组织专家到申报学校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
本次专家评选共设立资助育人品牌项目5项(奖金2000元/项)、资助育人特色项目5项(奖金1000元/项),将颁发证书并在南宁市教育局网站以及有关媒体进行宣传。
(三)我局后期会将优秀项目材料汇编成册并出版,供各校学习借鉴;同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对优秀项目大力宣传推广,为资助育人项目品牌化建设提供更大的支持。
五、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及申报表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金洲路22号市教育局7楼719室),邮编:530021,联系人及电话:刘蓉辉,0771—2618970。电子材料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资助育人优秀项目评选”,于2018年10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A2618970@126.com。
附件:1.第一届南宁市学校资助育人优秀项目申报表
2.南宁市学校资助育人优秀项目申报汇总表
南宁市教育局
2018年9月20日
附件1
第一届南宁市学校资助育人优秀项目申报表
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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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启动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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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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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愿景 和运营理念 |
简述项目的愿景、使命、运营理念,及项目的主要受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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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目标设定及问题 分析 |
简述项目解决了什么问题,简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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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及行动策略 |
简述项目采取了哪些方法和措施解决以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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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渠道 和整合方式 |
列举项目具备了哪些人力、技术、能力、受众基础等资源或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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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果 及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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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项目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请多使用量化指标,以及具体的项目产出和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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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最近一年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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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创新 与可推广 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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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阶段 发展计划 及所需要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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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南宁市学校资助育人优秀项目申报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启动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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