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大 南宁市政府 南宁市政协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区县文件 > 正文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良庆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副索引编码规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07月14日
字体: 【】 【】 【

良政办[2008]93号

各镇人民政府,良庆经济开发区,大沙田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城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城区直属各事业单位,驻城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良庆区档案局编制的《良庆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副索引编码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良庆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副索引编码规则

  良庆区所属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副索引号由机构代码(由城区代号、单位类别和单位代码组成)、信息类别代号、信息生成年度和信息流水号四个部分组成,编制规则如下: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代码(2位数字)+信息生成年度(4位数字)—信息流水号(三位数字,以当年的信息按先后顺序依次排序),如:良庆区信息办2008年14类的第1份信息的副索引号为:LQ•A023142008—001。

  一、机构代码

  按照《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良庆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代码的通知》(良政办[2008]88号)文件执行。

  二、良庆区政府、良庆区所属各部门、单位、人民团体等信息类别(共14类)

  1、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用二位数字“01”表示;

  2、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用二位数字“02”表示;

  3、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用二位数字“03”表示;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用二位数字“04”表示;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用二位数字“05”表示;

  6、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用二位数字“06”表示;

  7、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用二位数字“07”表示;

  8、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用二位数字“08”表示;

  9、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用二位数字“09”表示;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用二位数字“10”表示;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用二位数字“11”表示;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用二位数字“12”表示;

  13、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用二位数字“13”表示;

  14、其他:用二位数字“14”表示。

  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类别(共6类)

  1、单位职能及岗位职责:用二位数字“01”表示;

  2、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用二位数字“02”表示;

  3、办事事项、依据、时限、流程、结果,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收缴办法:用二位数字“03”表示;

  4、监督投诉及联系方式:用二位数字“04”表示;

  5、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用二位数字“05”表示;

  6、其他:用二位数字“06”表示。

打印】      【关闭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南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版权所有
本站网络实名:中国南宁  通用网址:中国南宁
 版权所有©桂ICP备050008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