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责任单位,各创城活动组:
按照南宁市创城总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近期市领导将带队到各城区开展创城工作专项检查,请各责任单位、各创城活动组认真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8月7日至15日(拟安排4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对象及范围
1、 医院、商业零售、网站、宾馆
2、 公交车、铁路车站、民航机场、出租汽车、市民交通行为
3、 社区、四小行业
4、 主干道设施、街巷基础设施、无障碍设施、公共设施维护
三、工作要求
各街道,各责任单位,各工作组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好准备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南宁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检查时间安排表》内所列明检查点的要求,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城区创城办电话:3301395,3290532。
兴宁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
2008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