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大 南宁市政府 南宁市政协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工作部门 > 正文  
南宁市教育局
单位地址:南宁市维新街南一里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对面)
联系电话:0771—2809068   邮政编码:530012
电子邮箱:jiaoyuinfo@nanning.gov.cn
网站地址:http://jy.nanning.gov.cn
单位简介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单位简介
  南宁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基建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汉语言文字工作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11个科(室)。辖七县五城区2623所学校,学生118万人,专任教师4.9万人。
领导班子

夏建军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南宁市教育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分管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基建科、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安全稳定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和离退休工作。
  定点联系单位:马山县教育局、兴宁区教育局。

黄家刊 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主持局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负责工会、妇女、团委和关工委工作。协助局党委书记分管党委办公室、党务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双拥工作、精神文明工作、统一战线工作。
  定点联系单位:邕宁区教育局、良庆区教育局。

陈中亮 调研员
  分管市招生考试院、市“两基”达标办公室、市教育基金会,负责县区学校危房改造工作。
  定点联系单位:上林县教育局、西乡塘区教育局。

施日全 副局长
  分管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负责义务教育工作、企事业办学校教育工作、民族教育工作、环境保护教育工作、企业办学校分离接收工作。
  定点联系单位:隆安县教育局、江南区教育局。

刘 彪 副局长
  分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汉语言文字工作科、市职业教育中心,负责教育国际交流工作、宣传工作、社区教育工作、勤工俭学工作。
  定点联系单位:宾阳县教育局、高新技术开发区教育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部门。

潘永钟 副局长
  分管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市中小学保健中心、市校外教育活动中心、市综合实践中心,负责普通高中教育、科普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定点联系单位:武鸣县教育局、华侨投资区教育局。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联系电话:2804643
科室职能: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草拟工作计划、总结,审核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信访、接待、保密、文书档案、机关财务、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有关教育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政协提案等;负责教育行政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2804268
科室职能: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与政策调研;起草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订全市教育综合改革方针、规划,总结推广教育综合改革经验;负责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和教育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3、人事教育科(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联系电话:2809709
科室职能: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订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教职工管理办法,并检查督促实施;负责做好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职务评聘工作;协调、指导教师队伍的管理工作和学校人事制度的综合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参与制订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和校长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证书颁发工作;负责人事、工资的统计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4、计划财务基建科
联系电话:2841932
科室职能:
  编制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制订教育系统的财务和国有资产、校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审核和统筹管理各项年度事业经费和教育专项资金经费;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分析监测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监督和审计工作。
  负责全市中、小学建设布局和总体规划,审查学校的总平面规划;指导学校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开展基本建设,负责解决基建中的建设问题;编报全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基建维修计划,组织直属学校的基建和校舍维修工作;负责学校基建项目工程招标、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汇总编制全市教育基建统计报表,负责检查县、郊区等学校基建工作。

5、基础教育科(市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达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807209
科室职能:
  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订基础教育学期工作计划、评估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检查实施;指导基础教育的综合改革及教学改革并组织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幼儿园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学校的开设、更名、撤销等审批工作并指导学校教学业务工作;组织、协调高中会考工作;参与制订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和校本教材、实验教材的建设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用书目录的审核工作;制订技术装备规划及有关规范标准,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参与中小学师资和校长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少数民族教育中的基础教育工作。

6、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联系电话:2807191
科室职能:
  统筹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研究提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研究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的管理办法;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技术装备规划及有关规范标准;负责组织审批中等职业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机构(培训机构)的开设、调整、更名和撤销工作,审批学校联合办学手续,审批和调控专业设置;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及协调招生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及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毕业生毕业证验印(审核)工作;参与和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和有关教材的编写工作;与计划、人事、劳动等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学校专业技术等级考核和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协调城市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少数民族教育中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

7、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联系电话:2807293
科室职能:
  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研究制定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计划及各种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实施;拟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学校体育竞赛、健康教育和学生军训、艺术教育工作,帮助和指导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师资培训和教材编写工作。

8、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联系电话:2808754
科室职能:
  负责制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及有关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督导市属县、区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及其教育职能部门和学校工作;对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保证素质教育的实施。组织培训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的科研,总结交流教育督导经验。

9、汉语言文字工作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636129
科室职能:
  研究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管理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指导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管理和指导社会用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10、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2807486
科室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党委的决议、决定,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做好各项工作;负责草拟党委的文件;协助教育局党委做好直属中小学校级领导干部和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的选拔、推荐、管理、考核、任免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管理;指导基层单位的思想政治、统一战线、工青妇和教代会等工作;做好党内统计以及有关情况的报告、汇报工作;指导学校做好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1、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2809068
科室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市属各级各类学校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受理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以及败坏党风的行为检举、控告案件;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和协助做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工作。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南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版权所有
本站网络实名:中国南宁  通用网址:中国南宁
 版权所有©桂ICP备050008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