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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水利局

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友爱北路36号
联系电话:0771—3132305    
电子邮箱:shuiliinfo@nanning.gov.cn    
网站地址:http://sl.nanning.gov.cn/

 

单位简介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单位简介

  南宁市水利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南宁市辖区的河道主管机关。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性的水利管理行政法规,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负责提出全市水利管理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水利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订全市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3、拟订节约用水规划和具体措施,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和县区间的水事纠纷。
  6、拟订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管理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7、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堆广;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9、负责全市水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建设中小型水工程;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水利工程、水利综合经营和水库移民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河道堤防的安全监管;
  10、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11、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2、对全市水文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13、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国际合作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水利系统的队伍建设。
  14、承担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工作,对市内重要河道、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排涝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黄礼新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市水利局全面工作。主管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及人员调配、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水建科。  
王力加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分管机关党建、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局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和防汛抗旱办公室。
黄国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协助书记工作,分管机关工会、党群、纪检监察、行政效能、离退休干部管理、军(警)民共建、计划生育、水利经济。
黄瑞华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工程建设、水建科、科技科。
叶 盛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立法工作、水保科、工管站、移民办。
潘振阳 副局长
付振坤 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计划财务科

3、水政水资源科

4、科学技术科

5、水利工程建设科

6、水土保持科

7、人事教育科

8、党委办公室

9、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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