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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联系电话:5868717 科室职能: 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以及有关报告、文件和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机关财务、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等项事务。
2、综合调研科 联系电话:5852804 科室职能: 依据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地方经济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料;负责草拟全市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全市审计工作总结和有关会议材料的起草、修改;负责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代市人民政府起草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负责全市审计系统的审计科研、审计信息、审计宣传和审计新闻发布工作;负贵局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及有关知识培训;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
3、法规科 联系电话:5856775 科室职能: 负责承办与审计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有关建议,审核局机关的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结果报告;负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和审计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审计统计工作;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指导县区审计机关的执法工作。”
4、财政金融审计科 联系电话:5857851 科室职能: 草拟市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县区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策及预算外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决策及预算外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市非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组织对金融、保险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和财务收支的行业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办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以及有关财政金融审计的复审和申诉事项;指导县区金融审计业务。
5、行政事业审计科 联系电话:5856497 科室职能: 负责审计与市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行业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办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以及有关行政事业审计的复审和申诉事项Z指导县区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6、经贸审计科 联系电话:5856953 科室职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的规定,配合财务总监,对国有重点大中型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对工业、交通、商业、贸易、粮食、医药、旅游等行业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办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以及有关工交。商贸审计的复审和申诉事项;指导县区经贸审计业务。
7、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联系电话:5853216 科室职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配合财务总监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组织对国有施工企业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办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以及有关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复审和申诉事项指导县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8、外资运用审计科 联系电话:5856514 科室职能: 负责审计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济实体接受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对外提交审计公证报告;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进行审计;对市人民政府及部门驻境外机构、企业进行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办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以及有关外资审计的复审和申诉事项;指导县区外资运用审计业务。
9、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联系电话:5856922 科室职能: 负责审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办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以及有关农、林、水利、资源环保审计的复审和申诉事项;指导县区农、林、水利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
10、经济责任审计科 联系电话:5852285 科室职能: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规定,接受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组织协调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任命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接受委托承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审计业务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向上级审计机关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总上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指导县区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泪常
11、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5853230 科室职能: 负责机关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退休、教育培训、职称以及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机关党务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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