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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5535686 5550219 5550235(传真) 科室职能: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秘和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等工作;负责委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委机关的认识管理和财务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监管单位的外事工作;负责委机关的党群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5551531 科室职能: 研究草拟国有资产监督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所监管单位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所监管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调查研究所监管单位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注意精神文明建设等问题。
3、 统计评价科(加挂业绩考核分配科牌子) 联系电话:5530612 5550397 科室职能: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单位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全市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单位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单位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单位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制订所监管单位领导人员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
4、产权管理科(南宁市清产核资办公室) 联系电话:5551509 科室职能: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单位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负责所监管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缴,并对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制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培育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单位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5、规划发展科 联系电话:5535385 科室职能: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审核所监管单位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单位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性企业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及章程的审核;研究提出国有企业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措施并实行监督;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和扭亏增盈以及脱困工作;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所监管单位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指导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体系、机制的建设和完善;指导国有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和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指导国有企业营销工作;参与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掌握和汇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总体情况,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改革改组科(全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5509171 5530462 科室职能: 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所监管单位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单位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所监管单位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立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7、监事会工作科(南宁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5535682 科室职能: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拟订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制订派员方案;负责派驻企业的监事和监事会主席的派出和管理工作;协调监事会与南宁市有关部门和区县的联系,理顺工作关系;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对所监管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审计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
8、领导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5535681 科室职能: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承担对所监管单位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向市直属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负责对所监管单位后备人才的考察、培养和选拔使用以及国有企业智力引进和知识分子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单位领导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办理所监管单位领导人员出国审批手续;负责对市直属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察评价工作;负责在邕的双管企业领导成员任免征求意见等工作。
9、组织宣传科 联系电话:5535696 5550307 科室职能: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单位党的组织建设以及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和办理所监管单位党的组织设置,负责所监管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管理和检查所监管单位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负责所监管单位党内统计工作;负责党内评先表彰工作;指导所监管单位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开展;负责在邕的双管企业党组织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所监管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指导所监管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研究指导所监管单位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联系“南宁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工作;指导所监管单位的统战工作。
10、群众工作科(首府南宁企业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5536349 科室职能: 负责组织所监管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青年、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有关规定,指导所监管单位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所监管单位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协调首府南宁企业稳定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劳动竞赛和评先工作。
11、社会事业科 联系电话:5535996 科室职能: 负责监督管理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属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及南宁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经营(出租)的国有资产和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的资产;参与研究制订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指导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2、纪委一室、二室 联系电话:5535680 科室职能: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市纪委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知道市国资监管企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教育;检查、处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市纪委做好涉及市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及人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受理对市国资监管企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完成市纪委和市国资委党委搅拌的其他工作。
13、上市办 联系电话:5530525 科室职能: 对我市上市公司的产业调整、资产重组及增资扩股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对我市上市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进行指导、监督;对我市企业上市再次融资进行规划、协调、指导;完成中央证券管理机构及区、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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