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推进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中共南宁市委决定,从南宁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拿出部分副处级领导职位,面向驻邕区直医疗卫生机构和南宁市卫生系统进行竞争上岗。
一、竞争上岗职位(5个)
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
2、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
3、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1名;
4、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院长1名;
5、南宁市妇幼保健院院长1名。
二、竞争上岗范围
驻邕区直医疗卫生机构和南宁市市、县(区)卫生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2、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8周岁以下。
4、报考人员需符合下列任职条件之一:
(1)现任副处级干部;
(2)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担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担任相当正科级职务满3年。以上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
(3)担任副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务。
5、身体健康。
以上资格条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31日。
(二)具体职位要求
1、南宁市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有较丰富的医疗管理和临床工作经验,能胜任业务副院长管理工作。
2、南宁市第四、第七人民医院院长,南宁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有较丰富的医疗管理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能胜任院长管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要求
本次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按照发布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等八个步骤进行。
1、发布简章:2008年8月下旬。
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竞争上岗办公室)在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南宁日报》等新闻媒体和卫生系统发布竞争上岗简章。
2、组织报名:2008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报名具体起止时间为2008年8月23日至9月5日。每个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到市竞争上岗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南宁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可从南宁政务信息网、南宁党建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nanning.gov.cn、 http://www.nndj.gov.cn ),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1份,交近期两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
凡报考者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3、资格审查:2008年9月上旬。
市竞争上岗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6比例的职位一般不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考。
4、笔试:2008年9月中旬。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笔试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科目合一卷进行,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总分100分,各为50分。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
笔试试题由市竞争上岗办公室组织命题组统一命制。
每个职位按1:6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5、面试:2008年9月下旬。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试题由市竞争上岗办公室组织命题组统一命制。
6、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2008年10月上旬至中旬。
每一职位按1:3的比例,从笔试、面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由市竞争上岗办公室组织考察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严格考察。
7、讨论决定:2008年10月中旬。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情况,由市竞争上岗办公室研究提出拟任人选,报市委讨论决定。
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市委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8、办理任职手续:2008年10月下旬。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竞争上岗结果。
对竞争上岗的任职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未尽事项请向市竞争上岗办公室咨询。地址:南宁市新民路65号南宁市委组织部,联系人:黄春芳,联系电话:0771-2800943(传真)、2621202,邮政编码:530012,电子信箱:nngxb2007@163.com。
本简章由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南宁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
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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