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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日期:2008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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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永清的带领下,到我市检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贵寿陪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南宁市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汇报。《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该法的贯彻实施工作,通过组织培训班、宣讲团、电视竞赛、广场活动、座谈答疑解惑、专项检查等方式大力宣传,引导用人单位正确认识和理解《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和内涵,使该法在我市得到较好的贯彻实行。《劳动合同法》在我市平稳实施,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上升,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达41.8万人,签订率已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数42.42万人的98.53%,劳动合同签订率的上升稳步推进了我市社会保险目标任务的完成,有效发挥了社会保险“安全网”的作用。上半年,我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5.8万人、33.68万人、55.82万人、28.8万人、27.1万人,社会保险的当期征缴率同比增长较大。

  检查组通过听汇报,与劳动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法规、社会保险、统计工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我市《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高度肯定了南宁市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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