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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将严查停征“两费”后个别市场擅自提高租赁费的行为
发布日期:2008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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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南宁停征“两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后,个别市场趁机提高市场设施租赁费,引起经营户不满。南宁工商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价格大检查,严查乱收费、乱提价行为。

  目前,南宁市工商局正在进行预交“两费”的清退工作。至今,该局已统一印制了停征“两费”的通告和清退预收“两费”的公告各1750份,分别张贴在基层工商所服务窗口和市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考虑到部分沿街铺面的经营户可能会不能及时收到通知,工商人员还逐户发放。南宁市工商局还派出了5个工作组进行监督,得到了经营户普遍好评。

  从该局最近督察和群众的反映来看,一些市场开办方或管理方在停征“两费”后,提高或变相提高市场设施租赁费,引起了部分经营户的不满。

  至今,已有兴宁区昆仑大道横旺邕宾菜市、青秀区伶俐市场、西乡塘区永和一市场、五里亭蔬菜批发市场、西乡塘市场等地的个体户向工商部门和市长热线反映了上述问题。其中,西乡塘永和一市场的肉行、干杂行、水盘鸡鸭等行业的27户经营户反映,市场承包商原来每月收取的摊位租金、卫生管理费等费用是495元,现变成每摊585元,提高了90元。目前,经过工商部门协调和沟通,该市场的承包商已同意暂不提高市场设施租赁费。

  南宁市工商局将加大对停征“两费”的宣传力度,并建议:各县(区)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市场开办方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规定市场开办方一律不得借工商停征“两费”之机,提高市场设施租赁费;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必须按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并遵循收费公开、张榜公示的原则。

  南宁市工商局准备联合价格、商务等部门开展一次价格大检查,对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乱收费和乱提价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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