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来,我市启动了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工程,市委政府出台了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措施,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凤还巢”工程的实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树立和扶持了十多个不同就业特点的返乡创业培训帮助,开辟了STYB培训;建立了一批就业培训基地,为农民工提供创业技能服务;市劳动和保障局还建立了《慰问返乡创业人员工作制度》,为返乡创业人员排忧解难。实践证明,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实现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乘法转变,是发展农村经济,带动当地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和实现农村充分就业的有效途径,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但是,与现实的要求来看,与先进省市相比,我市“凤还巢”工程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是:各县区发展不平衡,返乡创业的人数少。这是多种因素的制约,主要是:(1)全社会对实施“凤还巢”工程的认识还不足,重视不够 ,没有形成极大的合力加以助推。(2)优惠配套政策尚不完善,缺乏具体的扶持措施。(3)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识不浓,创业资金短缺,创业经验不足。(4)企业在经营场地、用工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
为了进一步推动“凤还巢”工程的实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农村建设。
建议:
1、制定专题文件,加强政策助推力度。由市多政研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成实施“凤还巢”工程指导协调机构,专门研究解决实施“凤还巢”工程遇到的问题。按照“放注、少取、多予”的原则,制定(起草)相关的政策措施。
“放注”,就是政策“放注”,牢固树立“输出劳动力,带回生产力;输出打工者,引回创业者”的新理念,解放新思想,推动改革创新,给予创业者政策支持。就是融资“放注”,从贷款额度、贷款时间是放宽限制。
“少取”,就是降低创业成本,要求政府在服务方面“少取”,简化投资手续,提高服务水平,就是税费“少取”。
“多予”,就是相关部门积极搭建创业平台,在硬件、知识、技术、信息资金等方面多加投入。
总之,从政策制度上,完善配套政策体系,为农民工返乡创业优化政策环境,金融环境,服务环境,舆论环境和治安环境。
2、加强领导,保证“凤还巢”工程的顺利实施。可在县乡(镇)两级成立返乡创业指导机构或创业者协会,积极做好信息咨询、技术指导、权利维护、交流培训等日常服务工作。
3、做好规划,积极探索在城镇建立返乡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区。鼓励各乡镇、各部门和返乡创业人员在孵化区按规划建设标准化厂旁。建设单位可以购买土地,也可以租赁土地,厂旁建成后租赁给农民工创业,这样既降低创业成本,又可以使返乡创业企业实现园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各项优惠政策共享,进一步吸引返乡创业。
4、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良好氛围。
提案人:赵春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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