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我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量日益增多,我市建成的的埌东、江南污水处理厂已投入生产营运,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如南宁凤凰纸业公司等一些大型企业也对企业的污水处理后排放,给城市污水再生创造了基本条件。
据了解,我市污水处理后所得产品再生水也称为中水,已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循环利用程度不高,琅东污水处理厂生产的中水日出水量约10万立方米,约4万立方米为景观用水回灌南湖,大部分排八竹排冲流入江河,江南污水处理厂生产的中水尚未得到有效利用,凤凰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后的中水,小部分于厂区绿化灌溉和养鱼,大部分挪入邕江,循环利用程度不高。
然而在南宁市城市绿化灌溉,环卫道路喷洒,车辆洗车和消防用水等,目前还是使用干净的自来水,仅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对南宁市街道绿化树林,花草淋水所用的自来水每年约60万平方米,按每立方米1。67元计算,每年开支水费100.2万元,其他环卫、消防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用水来作统计。为了使城市污水处理后再生水得到充分的利用,本着节约资源,节省国家财政经费开支的理念,在南宁市污水水处理厂的再生水目前尚未铺管外输使用的情况下,建议在埌东,江南污水处理厂和凤凰纸业公司等一些大型的有污水处理生产再生能力的企业中建造加水站,将再生水用于城市绿化灌溉,环卫道路喷洒,消防用水等公益事业,为考虑生产企业的经济效益,供水单位可适当收取成本费,这样使水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为国家财政节省经费开支,建议政府给予重视,将此事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实施。
提案人:农三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