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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质监局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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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隆安县质监局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荣获2007年度“县级文明单位”称号。 2007年,该局以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并认真落实到位,不断推动各项质监工作迈上新台阶。由于精神文明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该局被评为2007年度“县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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