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2007〕44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属各企业:
《首府南宁2007—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以强烈的责任感,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首府南宁2007—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把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力争2008年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南宁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和中央文明办制定的2007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着眼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着眼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现代文明程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构建开放南宁、和谐南宁为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创城工作薄弱环节为切入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加大领导力度、管理力度、创建力度、宣传力度,动员各方面力量以实际行动,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文化先进、开放创新、民主进步、法制健全、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生态环境最优、投资环境最佳、社会秩序最好、文明程度最高、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广西“首善之区”和区域性国际城市,力争2008年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在“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创城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的通知》(南委会〔2007〕217号)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联系市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及成员,成立相关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
创城总指挥部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对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测评项目,七个工作组为:生态环境组、创建活动组、政务环境组、市场环境组、法治环境组、生活环境组、人文环境组。
(一)办公室
主任:谢泽宇、肖莺子
常务副主任:黄丽娟、罗大光、黄润斌、禹延庆、冯力
副主任:王艳珍、王民粮、吴思才、谭尚武、唐志喜、谢小萍、高新、陈竑、农冰、秦赣江、张跃明、方仲、高志辉、蓝岚、莫瑄
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
1.综合秘书组
组 长:冯力
副组长:莫瑄
从市有关部门安排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
综合秘书组下设秘书一组、秘书二组。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创城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行政工作;做好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和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做好办公室日常的文秘、文印、会议等后勤管理工作;编写工作简报、会议纪要和创城大事记,做好文件档案及内务管理工作。负责创城工作的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总结材料和有关典型材料的编写印发;负责各县区、各部门、各工作组创建情况收集、整理、汇总存档,以及各种迎检材料的准备。
2.活动协调组
组 长:方仲
副组长:曾积敏、吴锦杨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类问卷调查、实地测评项目;组织协调开展创城各种大型活动;指导各城区、各部门开展大型创建活动;协助组织做好各项迎检活动。
3.督查组
组 长:高志辉、蓝岚
副组长:蔡亦南、李呈业、庞香卡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创建指标的落实;对创城总指挥部领导的批示及交办的有关工作进行督查;开展社会监督活动。
(二)生态环境组
联系市领导:覃孟征、钱学明
组 长:农冰
副组长:邓国付、韦志鹏、黄礼新
工作职责: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测评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创建活动组
联系市领导:曾友信、肖莺子、周红波
组 长:冯力
副组长:陈晓玲、井穗军、覃宾生、唐波文、傅隆政、余桂华、蓝岚、莫瑄
工作职责: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测评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政务环境组
联系市领导:秦敬德、岑可成
组 长:王艳珍
副组长:王民粮、韦振豪、吴思才、张星辉
工作职责: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测评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市场环境组
联系市领导:黄伟京、黄焕升
组 长:唐志喜
副组长:李永干、陈世平、林国开、覃家源、彭明、吴锦龙
工作职责: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测评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六)法治环境组
联系市领导:赵波、温守荣
组 长:谭尚武
副组长:廖洪涛、覃宾生、徐邦兴、董秀银、汤晓斌、孙乡平
工作职责: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测评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七)生活环境组
联系市领导:胡建华、钱学明、李秋明
组 长:刘雄
副组长:高新、陈竑、汤晓斌、雷德贵、董秀银、黄海
工作职责: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测评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八)人文环境组
联系市领导:肖莺子、周异决、卢丽芬
组 长:禹延庆
副组长:夏建军、陈晓玲、井穗军、傅隆政、余桂华、黄桂成、胡晶波
工作职责: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测评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
(一)强化理论教育,规范政务行为,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主要任务:
1.加强干部理论学习与教育;
2.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务行为;
3.抓好党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
牵头单位:市纪委(负责组织协调政务环境组的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办、市信访局、市信息办、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各县区党委、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进“平安南宁”建设,铸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主要任务:
1.做好法律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工作;
2.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男女平等,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
3.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加强社区党团组织建设;
4.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大防控”体系。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协调法治环境组的工作)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老龄委、市残联、市委组织部、市综治办、市地震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建委、市房产局、市房改办、市园林局、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应急联动中心,各县区党委、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深化“诚信南宁”建设,打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主要任务:
1.加快推进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3.全面提高窗口行业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场环境组的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信用办、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公安局、市纠风办、市卫生局、市信息办、市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南宁商业银行、市新闻出版局、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广电局、南宁日报社,各县区党委、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主要任务: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2.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3.广泛开展群众文体活动,加快公共文体设施建设;
4.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与文化遗产保护,加强网络文明建设;
5.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6.规范市民文明行为;
7.大力倡导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人文环境组的工作)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流动人口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市体育局、市档案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扫黄办、市科协、南宁日报社、市信息办、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南宁电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综治办、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红十字会、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园林局,各县区党委、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发展经济社会事业,构建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主要任务:
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完善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
3.维护安全有序的公共场所秩序;
4.加强医疗与公共卫生建设;
5.提高人口与生活质量;
6.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环境组的工作)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信息办、市残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市人口计生委、市劳动保障局、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公司、市房产局、市房改办,各县区党委、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强环境保护,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主要任务:
1.加大城市绿化力度;
2.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组的工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建委、市水利局,各县区党委、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常抓不懈,深入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主要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2.扎实开展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3.扎实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4.扎实开展和谐创建活动;
5.加强创建活动管理。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协调创建活动组的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南宁日报社、市广电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党委、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重点工作任务
在全面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任务的基础上,站在建设开放南宁、和谐南宁,建设广西“首善之区”和区域性国际城市的高度,按照把握重点、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攻破难点的要求,认真抓好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形成有创新、有特色、有突破的创建工作格局,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一)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打造微笑南宁、秩序南宁
2008年,北京将举办夏季奥运会,这是举国同庆的盛会,我们要按照中央文明办的工作部署,以迎奥运为契机,广泛开展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活动,共同塑造南宁人民热情、好客、友善、礼貌、讲秩序的美好形象,把南宁打造成一座微笑、秩序之城。重点开展以下活动:一是开展“微笑窗口”活动。在党政机关、窗口服务行业和单位广泛开展微笑服务活动,通过普及礼貌用语、文明礼仪,开展微笑接待、微笑服务活动,树立“微笑窗口”形象。二是开展“微笑使者”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同事之间、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的师生之间、在城乡广大居民家庭中,鼓励每一位市民积极参与争当“微笑使者”活动,以身作则,自觉做到不讲脏话、语言文明;亲切待人、谦和友善;文明礼让、遵守交通秩序;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禁烟区吸烟、自觉排队;着装整洁、姿态端庄;文明观演、观赛,不喝倒彩、热情鼓掌,使每一位市民都成为文明使者、微笑使者。三是“秩序南宁”系列活动。以一季一主题,在全市开展“排队推动日”、“交通因我更畅通”等主题活动,让每一个市民都成为讲文明、守秩序的维护者。
(二)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打造素质南宁
把培育和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全部活动中,贯穿在首府南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营造积极健康的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正确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确立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力量。继续大力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全市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的教育。继续加大学习宣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力度,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学习道德模范活动,倡导爱国守法、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团结友善、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等既符合传统美德又充满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道德风尚和能帮就帮、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广泛开展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的社会局面,增强全体市民、企业、社会组织的责任,积极吸引各界各阶层的群众广泛参与,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助人为乐的创建文明城市的社会氛围。
(三)深入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打造和谐南宁
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大力弘扬“能帮就帮”的南宁品质,把“能帮就帮”精神贯穿到具体的工作、生产、学习中,打响“能帮就帮”品牌。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和谐机关、和谐村屯、和谐企业、和谐学校、和谐单位、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结合实际,开展有特色的活动,努力创造条件,着力优先解决影响基层单位正常工作和生活的迫切问题,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开展“访民情、听民意、保民安、帮民富”活动,建立有效的群众矛盾调处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益问题。广泛开展城乡共建、志愿者服务、诚信南宁建设等活动,推广邻里节、社区文化节、农村文艺汇演、农民工活动站、社区心理咨询室、爱心超市等成功做法,努力培育融洽的人际关系,增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形成男女平等、互帮互助、尊老爱幼、礼让宽容的和谐社会氛围。
(四)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打造清洁南宁
全面推进内河综合整治工程,努力营造具有民族文化底蕴、亚热带特色、风景秀丽的城市水环境。继续深入开展全面治理“五乱”活动,重点整治城镇交通秩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止“五乱”现象回潮。进一步把“城乡清洁工程”向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市集和村屯延伸,开展清洁卫生进村屯等活动,促进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的转变。加强市民群众清洁卫生素质教育,坚持开展“门前三包”、“周末大扫除”等活动,倡导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行动,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提高清洁卫生素质。
(五)广泛开展共铸诚信活动,打造诚信南宁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深入推进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贯彻落实好“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完善行政问责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快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快建立企业征信体系、个人征信体系。以培育文明行业、加强行风建设为主线,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诚信缺失、道德失范问题入手,以树立诚信品牌、共铸诚信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无假冒伪劣产品示范街、示范店等活动,将商务诚信建设引向深入。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集中力量对食品、药品、涉农物资三个领域的假冒伪劣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六)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打造生态南宁
以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抓手,继续深入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宁静工程、绿色工程,搬迁、改造、关停市中心区一批重污染企业,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抓紧筹建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五象污水处理厂、三塘污水处理厂、武鸣污水处理厂等工程,不断改善城市水环境。努力打造“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城市生态环境,继续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新建、扩建绿地广场,抓好精品园林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提升城市人居质量。
(七)完善“大防控”体系,打造平安南宁
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方针,建立完善基层综治“组织网”,抓好重点人群的教育和管理,依托社会应急联动中心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提高整体快速反应能力,完善“网格化”巡防机制,构建联防联动“警民网”,着力提升预防发现、快速反应、有效防范、全面控制和整体协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开展“大接访”活动,实行“三级”联动、“五长”接访,切实解决群众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站”、“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的成功做法,建立科学管用、规范运作的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并尽可能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的工作目标,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时间: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
2.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向全市人民发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营造浓烈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创建迎检阶段
1.时间: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
2.工作任务:围绕测评体系,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提高各项指标的完成质量。按照要求,准备迎检材料,作好申报工作。加强督查,开展自测自评,及时改进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做好迎接中央检查组的接待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
1.时间:2008年11月至2008年12月
2.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创城工作,表彰先进,明确巩固和提升创城成果的思路。
六、保障措施
(一)实施责任分解制度
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分解到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负责落实指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改进簿弱环节,确保任务达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附后。
(二)实施督查制度
一是实施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创城工作例会,听取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开展创城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创建工作。二是专项工作督查制度。由创城办督查组负责对未达标项目进行专项督查,促进问题解决。三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查制度。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创城工作进行巡视、检查,改进创城工作。四是群众监督机制。通过开展市民建议活动,利用政务信息网、手机短信、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接受市民对创城工作的监督、批评和建议。五是新闻舆论监督机制。新闻媒体对与创城工作不相符的不文明行为、做法进行报道,引导舆论对创城工作进行监督。
(三)加强与区直单位、驻邕部队的协调联系,形成创建合力
在自治区文明委的指导下,通过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自治区高校工委积极协调中直机关、区直机关、大中专院校支持、参与创城工作,开展资源共享、联建共建等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人才优势、活动设施资源优势,形成强大创建合力。积极协调驻邕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持、参与创城工作,开展军民共建活动,营造军民共创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实行创城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重视创城工作、不落实创城任务,造成不按时按质完成创建指标后果的,追究相关县区(开发区)、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为创城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县区(开发区)、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创城工作,切实加强对创城工作的领导,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广西“首善之区”和区域性国际城市目标的头等大事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区、各部门、各开发区党政一把手要对县区、部门、开发区的创建工作负总责,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亲自过问,认真加以解决。要把创城指标的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持之以恒,不留死角,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形成创城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局面。
(二)突出重点,深化创建。要围绕迎接北京2008年奥运会、自治区五十周年大庆等重要活动,突出工作重点,集中优势力量,兴起创建活动热潮。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制定工作细案,明确主攻方向,组织集中行动,加强薄弱环节,整体推进创城工作,合理安排进度,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扎扎实实把创城工作推向前进。
(三)协调配合,增强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统一部署,自觉把承担的创建任务融入到各自的业务工作中,条块之间、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密切协调配合,实现资源整合,增强整体效应,共同推进各项指标的落实。
(四)舆论引导,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抓好社会宣传环境布置,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把市民群众吸引到轰轰轰烈烈的创城工作中来,把全市上上下下的思想统一到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上来,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附件:南宁市2007—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