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市旧城区、旧城中村、旧厂房(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南宁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南宁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三旧”改造工作。
组 长:周红波 市长
副组长:魏凤君 副市长
成 员:朱 沫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咸兴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仲远 市监察局局长
农 冰 市发改委主任
李 宁 市财政局局长
谭玫瑰 市国土局局长
李 森 市环保局局长
郭维宁 市城乡建委主任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杨玉山 市城管局局长
黄善武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潘永钟 市教育局局长
苏绍荣 市民政局局长
梁 展 市园林局局长
唐波文 市农业局局长
蒙文虎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谢宗务 市计生委主任
边作新 市审计局局长
王 义 市公安局副局长
范卫东 市法制办主任
董红兵 市人防办主任
高 虹 兴宁区政府区长
甘 诚 江南区政府区长
钱 健 青秀区政府区长
廖伟福 西乡塘区政府区长
蓝建东 邕宁区政府区长
黄奕信 良庆区政府区长
李晓东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韦志鹏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胡志崇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伟进 青秀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黄 海 相思湖新区管委会主任
陈承林 南宁供电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委,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主 任:唐咸兴 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
郭维宁 市城乡建委主任(兼任)
副主任:赵博如 市监察局副局长
吕 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志红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陆小林 市国土局副局长
刘学勤 市城乡建委副主任
陈文胜 市城乡建委副主任
马 瑞 市城乡建委副主任
高 泉 市规划局副局长
韦永谊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黄明远 南宁供电局副局长
何韬佑 市固投办副主任
兰云杰 市城乡建委副调研员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城乡建委、规划局、国土局、住房局、房屋征收办及有关城区政府抽调人员组成。
三、各城区政府(管委会)参照成立“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及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