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廖洪涛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督察长(兼);
任黄善宝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督察长(兼);
任林松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督察长(兼);
任葛沛嵩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督察长(兼);
任赵荣胜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督察长(兼);
任赖善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督察长(兼);
任农民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督察长(兼);
任寻湘涛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督察长(兼);
任宁志忠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督察长(兼);
任王永忠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督察长(兼);
任王铭军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分局督察长(兼);
免去李丰同志兼任的南宁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