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黄定坚同志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黄永进同志为南宁市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副主任(副处长级,继续试用);
任陆俏梅同志(女)为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南宁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兼),免去其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蒙刚同志为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和兼任的南宁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李俊贵同志为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调研员;
任吴兰军同志为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南宁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任吴泳樑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任甘向和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黄英为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副局长;
任梁庆同志为南宁市财政局副局长;
任陶今同志为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
任蒙造华同志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处长级);
任夏双喜同志(女)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任唐明同志为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任陈玲同志(女)为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任陈载华同志为南宁市环境保护局调研员;
任宁茜同志(女)为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李奇同志为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任付振坤同志为南宁市水利局副局长;
任冯树江同志为南宁市林业局副局长;
任海静如同志(女)为南宁市卫生局副局长;
任黎君君同志为南宁市卫生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院长职务;
任汤晓斌同志为南宁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主任(兼);
任彭明同志为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任吴平同志为南宁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调研员;
任林慧超同志(女)为南宁市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任马青云同志为中共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任李王玉同志为中共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调研员,免去其中共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任杜颖同志(女)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杜成同志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康年富同志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杨荣才同志为南宁市相思湖新区管理委员会调研员;
任费志敏同志为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主任(局长),免去其南宁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任苏拥军同志为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市“中国水城”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任黄一潇同志为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市“中国水城”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市“中国水城”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任彭奠安同志为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市“中国水城”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任段小敏同志为南宁市供销合作联社调研员;
任邱云同志(女)为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副处级调研员;
任林兢同志为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任曾鸣同志为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主任;
任谢宁同志(女)为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副调研员;
任龚新连同志为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副调研员;
任张中秋同志为南宁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主任;
任何仁同志为南宁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副调研员;
任崔垠同志(女)为南宁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副调研员;
任黄炳强同志为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院长;
任雷业荣同志为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级调研员;
任韦锦新同志为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院长;
免去黄善武同志的南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南宁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烜同志的南宁市物价局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周年光同志的南宁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张昂同志的南宁市口岸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定同志的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关业宣同志的南宁市统计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庞香卡同志(女)的中共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伟雄同志的中共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覃传财同志的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天绍同志的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主任(局长)职务;
免去高泉同志的南宁市广东商业街、香港商业街、澳门商业街、中国—东盟国际商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黄世宁同志的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韦华清同志的南宁市伊岭工业发展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