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谢云同志(女)为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1年);
任杨筱玲同志(女)为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1年);
任潘百盛同志为南宁市大桥管理处主任(试用期1年)。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2012-07-30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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