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市整县(区)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宁市整县(区)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泽 市委副书记
魏凤君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海韬 市委副秘书长
朱 沫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耀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南萍 江南区区委书记
唐咸兴 邕宁区区委书记
朱亚明 江南区区长
邓娟娟 邕宁区区长
赵志萍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宁 市财政局局长
余仲远 市监察局局长
马朝平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成 员:伍东明 江南区副区长
覃良川 邕宁区副区长
廖 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 厦 市财政局副局长
巫自富 市城乡建委副主任
蒋宁华 市监察局副局长
卢绍宁 市审计局副局长
韦新培 市农业局副局长
黄瑞华 市水利局副局长
谢宏飞 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项目所在地县(区)推进南宁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工作;研究部署南宁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项目建设目标,统筹工作进度,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指导。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朱沫兼任,常务副主任由赵志萍兼任,副主任由吴夏、蒋宁华兼任。成员从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抽调组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监管、指导项目所在地县(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施工管理、设计变更、信息报备、竣工验收等各项建设工作;定期向上级有关机关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定期组织项目各责任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处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对重大问题的处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供领导小组决策参考;协调各责任单位之间的分工配合等。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