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部门,市直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3〕48号)精神,加强对全市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的领导,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红波 市 长
副组长:李 泽 市委副书记
吴 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黄 海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余仲远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肖 宁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兼)
黄振生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 义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宁 市财政局局长
梁平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明瑞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玉山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唐波文 市农业局局长
梁培正 市商务局局长
汤晓斌 市卫生局局长
边作新 市审计局局长
周序喜 市工商局局长
李善钦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范卫东 市法制办主任
梁兆强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林海洪 南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覃善开 市粮食局局长
舒善隆 市林业局局长
叶 康 市新闻办主任
陈世平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覃永武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黄明瑞同志兼任。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