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向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的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4〕13号)精神,经商相关单位,决定调整南宁综合保税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
组 长:周红波 南宁市市长
副组长:吴 炜 南宁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南宁市北
部湾办主任
王雄昌 自治区北部湾办副主任
王雅冬 南宁海关副关长
董国富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黄润斌 南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李晓东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黄宏群 自治区北部湾办路港处副处长、调研员
张 伟 南宁海关加工贸易处处长
刘明基 邕州海关关长
林海洪 南宁检验检疫局局长
黄孝林 南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驻京联络处主任
李 耕 南宁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世平 南宁市工信委主任
赵志萍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维宁 南宁市规划局局长
梁培正 南宁市商务局局长
梁 枫 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赵红明 南宁市城乡建委主任
黄汉锋 南宁市北部湾办常务副主任
谷明佳 南宁市良庆区区长
凌 捷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左 伟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锋 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南宁综合保税区申报及开发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申报组、规划国土建设组、征地拆迁组、招商促进组等五个工作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综合组
牵头单位:南宁高新区管委会
成员单位: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
职责:1.负责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接,统筹推进南宁综合保税区申报及开发建设相关工作;2.负责统筹协调各工作小组,制订工作制度及总体工作方案,跟进推动各项工作;3.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各组交叉的突出问题;4.办理日常事务;5.负责落实、筹措相关经费;6.负责宣传工作;7.负责档案管理、后勤事务等。
(二)申报组
牵头单位: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管委会
成员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南宁海关、广西检验检疫局、邕州海关、南宁检验检疫局,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南宁市北部湾办、南宁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及南宁市对应国务院联合审批部委的有关部门
职责:1.负责统筹协调、跟进、推动南宁综合保税区申报进程;2.负责组织开展申报的有关工作;3.负责编制、上报申报所需的有关材料。
(三)规划国土建设组
牵头单位:南宁高新区管委会
成员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南宁海关、广西检验检疫局、邕州海关、南宁检验检疫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城乡建委、北部湾办,良庆区人民政府
职责:1.负责编制、实施南宁综合保税区各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2.负责落实项目用地指标;3.负责土地收储工作;4. 负责入区项目有关用地调整报批工作;5.负责推进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的前期工作、申报及工程的组织实施。
(四)征地拆迁组
牵头单位: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
成员单位:南宁高新区管委会
职责:1.负责征地拆迁各项手续的办理;2.负责按时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及时供地;3.负责回建安置工作。
(五)招商促进组
牵头单位:南宁高新区管委会
成员单位: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商务局
职责:1.负责制订综合保税区招商工作方案;2.负责入区项目的引进工作;3.负责项目入区优惠政策制订工作;4.负责研究综合保税区产业定位;5.负责入区产业项目的审批工作。
三、工作要求
南宁综合保税区申报及开发建设工作事关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制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时序安排,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的工作氛围,全力推进南宁综合保税区申报及开发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