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蓝飞同志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1年);
任黄钊同志为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任李湘朝同志为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主任(试用期1年);
任张英武同志为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治委员(试用期1年);
免去李英辉同志的南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