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陈红同志(女)为南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南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何韬佑同志为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调研员;
任覃存民同志为南宁市教育局调研员;
任梁武庆同志为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总工程师(副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廖绍帮同志为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副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梁旺同志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
任梁勇同志为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南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任王凤岭同志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处长(主任)(试用期1年);
任胡卫东同志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高职教育研究所)处长(所长)(试用期1年);
任吕吉同志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
任陈孟殷同志为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任陈家宝同志(女)为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站长(主任)(试用期1年);
任钱强同志为南宁市建筑管理处主任(试用期1年);
任伍进军同志为南宁市人民公园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陈晨苗同志(女)兼任的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梁家庆同志的南宁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陆小林同志兼任的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曾鸣同志的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站长(主任)职务;
免去黄赞同志的南宁市建筑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黄梅平同志(女)的南宁市人民公园主任职务;
免去韦翯钰同志的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