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夏建军同志的南宁市教育局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5年6月起执行);
免去杨有群同志的南宁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5年6月起执行);
免去马季春同志的南宁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5年5月起执行);
免去温贤钧同志的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5年6月起执行);
免去邵建国同志的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5年6月起执行);
免去刘振强同志的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5年7月起执行);
免去曾仕新同志的南宁市计划生育协会副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5年6月起执行);
免去甘永红同志(女)的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5年5月起执行);
免去潘桂兰同志(女)的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宁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5年5月起执行);
免去杨乃侭同志的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级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5年7月起执行)。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