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各企业:
根据《南宁市特聘专家制度暂行办法》(南办发〔2011〕31号)精神,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经发布公告、人选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初评、市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产生第四批南宁市特聘专家聘任人选,决定聘任周北海等23名第四批南宁市特聘专家。
希望特聘专家立足岗位,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关键领域和关键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带动和培养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优化团队结构,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设岗单位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特聘专家制度规定,落实专项资助资金和配套资金,加强协调,优化服务,大力支持特聘专家创新创业,推动我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开发,为首府争当广西“两个建成”排头兵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附件:第四批南宁市特聘专家名单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