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蓝强同志的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调研员,南宁市物价局局长职务,提前退休;
免去叶世明同志的南宁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6年12月起执行);
免去覃智广同志的南宁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7年1月起执行);
免去姚怀胜同志的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南宁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南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6年12月起执行);
免去何秀强同志的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7年1月起执行);
免去曾贵宝同志的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宁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6年12月起执行);
免去吴品华同志的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广西南宁技师学院)副处级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7年1月起执行);
免去彭宾雄同志的南宁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
免去周光辉同志的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宁市颅脑创伤研究所)副处级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7年1月起执行);
免去张进军同志的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南宁市精神病爱心医院)副处级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6年12月起执行);
免去韦高清同志的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南宁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副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6年12月起执行);
免去冯德夫同志的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副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6年12月起执行);
免去王运龙同志的南宁市人民公园副处级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7年1月起执行);
免去焦鹏同志的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顾问职务,退休(从2016年12月起执行)。
2016年12月20日